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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墨小说网 > 盛世婚宠:狼性总裁狂宠妻 > 第一百零四章 故人
 
为了不牵连无辜,洛晚清倒是没说话,只用微笑发挥自己温和的气质,她走出饭菜,迎面就是一阵狂的,将她冷的那叫一个瑟瑟发抖。

“这鬼天气。”

洛晚清整个人看上去状态很不好,“怎么冷成这样。”

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去商场买一件保暖的外套,然后再去下午茶馆喝点咖啡,以往她去咖啡馆都会带上夏雪萌,如今倒是破天荒的没有叫她,毕竟霍小元跟她似乎有约,她这么冒冒失失的叫夏雪萌的确会很不妥。

明明夏雪萌是自己的闺蜜,自己现在倒是成了多余的人,洛晚清叹了一口气,生无可恋的一个人独自走向商场。

这该死的孤独的感觉,实在是太让人想哭了。

洛晚清迎着迎宾的目光走进商场,直奔三楼的极品限量款,却没有想到,大老远的竟然遇到了一个熟人,而那个人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到自己身后有她,一个劲的在镜子上比划那件衣服。

洛晚清觉得好笑,再也忍不住开口,“我说老学长啊,你这想穿裙子的洁癖我怎么以前都没有发现啊?”

老学长杜仲猛地转过头,看向这样巧笑嫣然的洛晚清,好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满脸的错愕不已久久未散,“晚晴,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

洛晚清对此顿时满头黑线,“老学长你这话说的,我们大家都住在同一颗叫做地球的星星上面,而且都还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工作,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见个面怎么会有你说的那么困难。”

“那可不一样,你现在可跟以前不同了,苏家唯一继承人的太太,呼风唤雨的日子是我们这些人一辈子都望尘莫及的。”

杜仲笑的那叫一个沧桑,“晚晴,呼风唤雨的日子是不是很牛皮,你要不要跟我讲讲你这些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有多舒坦?”

洛晚清撇撇嘴,“不就是嫁个人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嫁给苏祠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啊,我从小就喜欢苏祠,不管他是乞丐还是首富,我都要嫁给他,因为我喜欢的是他那个人,而不是他身上某一个闪光点。”

“至于嫁入豪门的日子,你觉得能有多好,总会有几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处的事情出来中伤你,总是会有人想尽办法看着你出糗,豪门的恩怨可比过家家难多了,杜仲,这些年我过得一点都不好,你呢,你跟班长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如今怎么样了?”

杜仲一听到那人的名字,顿时整个人眼光顿时暗淡,“班长啊,我们早就没在一起了,毕业分的手,我当时也没本事,不怪她要离开我。”

“额”

洛晚清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不免有些错愕,“你跟班长分手了?怎么可能呢,班长当时可喜欢你了,喜欢的每天嘴巴里面都在念叨你。”

“那也只是以前,晚晴,任何事情都会有睡着的一天,包括爱情,而我跟她的爱情,在她决心要过上层社会的时候,就已经吃了安眠药睡死了,其实我也得感谢她,要不是她那么果断的离开激励我,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倘若当时没有出那样一件事情,她也还是在我身边对我不离不弃,想必我估计会沉醉在那样的生活里,永远都不可能出人头地,如今我什么都有了,最想珍惜和最爱的东西,却没了。”

“你看我,我们好不容易重逢,尽说这些不开心的,吃饭了吗,不如我请你吃点东西?”

杜仲谈吐举止跟以往都有着很大的变化,怎么说的,他似乎变得,更加的像一个成功的男人,沉得住气也兜得住事,“你想吃什么我就带你去吃。”

“杜仲,你还是以前那个老样子,可是我啊,我已经不是那个需要你救济才能吃得上一顿饱饭的黄毛丫头了,难道你没看出来吗,我已经长大了,以前都是你请我吃饭,要不是你吊着我条命,我哪能还有机会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想必早就在很小的时候饿死了。”

“你都请我吃了那么多年的东西,这一回,就换我请吧,千万不要觉得跟女人吃饭还要女人付钱是很没面子的一件事情,那样我会觉得你这人不适合做朋友。”

杜仲无奈的摇头,“你还说我呢,你跟以前不也还是一样,总能用各种话堵住我们心里想说的,既然你执意要请我,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大财主。”

“一般一般,低调低调啊。”

洛晚清露出了读书事情的痞子样,两个好久不见的老同学会心一笑,仿佛那时的默契还没散,如今还存在着。

“对了。”

洛晚清看着杜仲手里面的裙子,不由得笑了,“你手上这条裙子是给谁买的,还能让你在镜子前比划了这么久。”

“我妹妹最近过生日,点明就要这条裙子,我见她喜欢的紧,便也没再固执不让她选,既然她喜欢,那就买给她,反正钱再重要也没有家人和开心重要。”

“杜仲大副班长,你这几年觉悟似乎有点多啊,带上你选的裙子,我们出去好好的搓一顿,看看大家是不是还是以前那个老样子。”

“老样子铁定不是,就连你,以前你长得也没有多好看,如今说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都不为过,晚晴,你男人到底给你吃了什么竟然让你长得这么好看?”

杜仲虽然话里面带着调侃,却也说的都是心里话,洛晚清的确跟以前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她要不是提前跟他打招呼,他估计看老半天都认不出来。

“那是姐姐我天生丽质。话不多说了,你先去买你的裙子,付完款在那边等我,我去选件风衣,外面比较冷,不穿风衣不行。”

“哦,我最近也看了点关于搭配的东西,要不要我帮你参谋参谋。”

天地良心,他这话是出于好意,洛晚清却是误解了杜仲这话里面的意思,“我说副班长,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你别以为时间久了我就忘了,在你跟班长在一起之前,你可是给我写过情书的!”

杜仲脸有些红,不好意思的低了低头,“你这人真的是,都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值得你这么惦记么,我这是出于一片好意,你竟然以为我对你有歹心,还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洛晚清撇撇嘴,“我也就是随口一说,怎么,该不会是我说对你所以你才害羞的把,不然的话你害羞个什么劲儿!”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我他丫这叫天生的害羞症,觉得羞耻的东西都会脸红,我当时眼睛一定是瞎了,竟然还对你写过情书!要是时间能够倒转,我情愿给班里的如花写情书,也不会把那封情书送给你!”

洛晚清无语,“你至于这么大反应么,我说老伙计,我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你这暴脾气什么时候能改改,你说如花啊,如花我熟啊,人家早就跟男人嫁人生子了,你还是不要作孽去害人了。”

杜仲欲哭无泪,跟洛晚清说话他就从来都没有占过上风,他愤愤的瞪着她,说完话转身就走,“我在收银台等你!”

洛晚清莞尔,也不挽留,只会笑着转身,然后在转过身的那一刻,脸上再也找不到任何笑容的踪迹。

现在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一张好看至极的脸就能付出真心和爱情,不管不顾这个人的人品和性格,反正都是喜欢的那一张脸。

洛晚清从小容貌就比较出众,虽然小时候不能跟现在相比,但那时候也还是超过很多同龄的小姑娘,因此这样的事情,她遇到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只喜欢一张脸的爱情,她无力替别人觉得,但她有必要为自己的自卫做出一些必要做的事。

比如,掐断别人喜欢她的火焰,不过都只是喜欢的一张脸,何必夸张成非他不可爱的死去活来,洛晚清可不想麻烦上身,因此刚刚对于杜仲的主动示好,洛晚清选择了长枪植入的捣乱。

倒不会她这个人对她自己的魅力有格外的自信,而是她的这张脸实在是太漂亮,只要男人有机会接触,根本就不可能再舍得移开目光。

当然,这一切要是都只是洛晚清的猜测,那自然最好不过,她也不是个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人,请杜仲吃法,也只是以为自己以前也吃过人家不少的白食,洛晚清自然是不好意思不请他吃上一顿,毕竟别人曾经帮助了她那么多事情。

洛晚清在这些大衣里面随便挑选了意见水绿色的风衣,可两穿款,可做裙子可做外衣,她也没心情试衣服,直接让人拿小号包了起来,然后刷卡输密码签字走人。

出门的时候,果然,看见了杜仲打算走进来的身影,她好奇,“你来这儿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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