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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话-遇险

  “嗨,大哥,什么事呀?”

  “平安夜,来吃个便饭么?多琳也在。”

  “哦,没问题,只是我不能过夜,我答应了提米姐,要和他们一起度过搬家后的第一个圣诞节。”

  “OK,下午2点克林顿大道的ALDI超市见。”

  “没问题。”

  在帕姆拉的回应声中,阿尔萨斯挂掉了电话,脚下跨着一辆银灰色的自行车,立在车道的一旁,看向了从路边洗手间出来的多琳,她已经换回了日常生活的服装,白色的衬衣上点缀着橙黄色的松果,笔挺的牛仔裤下是一双粉色的运动鞋。

  “呼,那一身血回去又要偷偷洗了,不然被叔叔回来后,还不知道怎么解释呢。”

  多琳吐了口气,有些无奈地看着手里提着的运动包,里面装着的就是她自己制作的变装制服,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面目,如果有人问她变装的目的,她绝对会潇洒的告诉你,因为电视剧、电影里都这么演,英雄必须有一身匹配的服装,那是超级英雄的徽章。

  只是现在这个“徽章”上面沾了很多血,如果被人打开来看更像是某个少年凶杀犯的罪证现场。

  刚解决了一批恶徒,解救了一群可爱的孩子,心情不错的松鼠妹就像打开了话匣子的咕咕鸟,坐在阿尔萨斯的后座,扯着王子聊东聊西,不知怎么,突然就想起了刚才阿尔萨斯治疗她的一幕,随口问道:

  “对了,阿尔萨斯,刚才没问你,你那道金光是什么……和我一样的特殊能力吗?”

  “……嗯,应该差不多吧。”

  专心骑车,顺便回答的阿尔萨斯略微沉默了一下,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复,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个应该不是这个世界所谓的“变种人能力”,圣光是艾泽拉斯世界一种“正义”与“信念”的力量,接受训练和启迪之后,它的作用会随着使用者的虔诚而愈发纯粹。

  在阿尔萨斯的回忆中,所见过得最纯粹的圣光,应该是弗丁最后斩开黑暗天幕的那一剑,极致的光明撕碎了黑暗,也把他从巫妖王耐奥祖的手里解脱了出来。

  而现在,他灵魂和身体的同步率已经几乎完美,圣光的种子在慢慢孕养,阿尔萨斯已经能轻微的控制这股能量,浮于体表,能治疗一点轻微的伤势,勉强算是聊胜于无的辅助技巧。

  松鼠妹可不像王子,曾经目睹过弗丁那种震天撼地的圣光力量,王子这种有点魔幻的低级能力已经足够引起她的好奇心,自说自话的在自行车后座上叨叨着:

  “哇,原来你也是变种人,也对,你的力量和速度本来就很特别……那阿尔萨斯,你这种金光闪闪的能力有取名字吗?”

  “……圣光。”

  “哦,听起来很一般嘛,你是基督徒吗,居然会取一个这样的名字,虽然颜色是挺贴切的,和基督圣光堂的耶稣画像上那种很像,你觉得呢?”

  “抱歉,我确实没去过这里的教堂。”

  “这里的?也对,帕姆拉说你是偷渡客,从欧洲巴尔干……不好意思,阿尔萨斯,我不是故意戳你的伤疤的。”

  “没事,不过我们快到了。”

  靠着惊人的力量和耐力,阿尔萨斯把自行车蹬出了摩托车的速度,同样是小超人身体素质的松鼠妹倒没有觉得什么,但是飞驰而过的单杠自行车还是让很多司机频频侧目,如果不是开车不方便,恐怕“洛杉矶车神”的视频已经挂在了油管最醒目的地方。

  随着周围的高楼越来越多,阿尔萨斯已经骑到了市区,为了不引起太多的目光,也稍微的放慢了速度,在克林顿大道的一个超市前,将自行车锁在了路边的栏杆上。

  帕姆拉早已蹲在了超市前的花台上,穿上了他最喜欢的嘻哈兜帽衫,正吹着泡泡糖百无聊赖的看着这迟到的二人组。

  “大哥,等好久了都。”

  “不好意思,城区内,稍微放慢了速度。”

  锁上自行车,和多琳并排走到了帕姆拉的面前,时隔多日,剿灭老虎帮总舵的三人也好久没有同时凑在一起了。

  毕竟帕姆拉忙着孤儿院,而多琳……因为学习成绩太差,被他的叔叔安排了不少的补习班,刚才在路上就和阿尔萨斯倒了不少的苦水。

  从花台上跳下,小男孩把鸭舌帽的帽檐转到了脑后,歪着脑袋仰头看向两人,压低了声音说道:

  “码头那边,解决啦?”

  “解决了,多亏你的情报,帕姆拉。”

  “哈哈,那当然,大哥,下次把我也带上呗。”

  听到阿尔萨斯又一次打击了洛杉矶的黑恶势力,帕姆拉摩拳擦掌的再次忽悠,希望能加入队伍,但旁边的多琳直接出声,换上一副知心大姐的玩味表情,用手摸着帕姆拉的头顶,说道:

  “豆丁,不是你的大哥不带你,而是,你还太小了,万一遇到危险,希尔杜的孩子们怎么办?”

  “……龅牙妹,说话就说话,拿开手,别揉我的头发。”

  看到和多琳笑闹的小男孩,阿尔萨斯多次拒绝他就是怕他出现什么危险,毕竟他可不是孤身一人,虽然是变种人,但是能力比较偏向辅助,身体也不像自己和多琳那样结实耐操。

  “帕姆拉,别的不说,确实我现在还没办法完全保护你,所以,先发挥你情报的优势,先当我们的‘眼睛’吧,等我能……”

  “大哥,别说了,我知道了……我只是看着你们这几个月来打击罪犯,确实有点心痒,毕竟,我也是小队的一份子,不太甘心只待在后方。”

  闻言,阿尔萨斯笑着摸了摸小男孩的头发,在他快炸毛前,给出了一个温暖的声音:

  “想通就好,走,我们先去买个火鸡,今晚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王子揽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朝着这条街上最大的超市,慢慢走了过去,两个孩子还在惊讶阿尔萨斯刚才说的话,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

  “啊?大哥你会做菜的?”

  “嗯,看过家里的厨师做,不难。”

  “家里的厨师?阿尔萨斯你家里以前很有钱吗?”

  “嗯,曾经挺富裕的。”

  “骗人的吧……”

  ……

  阿尔萨斯从来没有想过,“随便买自己喜欢吃的”这句话能有这么大的威力,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两个孩子硬生生拉着他在里面逛了快2个小时,这可是超市,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直到晕乎乎的王子买单的时候,才被那一长条的清单震惊回神。

  两个孩子倒没有挑多少价高的东西,但是胜在类杂量多,人手两个提袋才把东西全部装完,重量不高,毕竟里面大部分都是充气的膨化零食,是帕姆拉和他的小伙伴们爱吃的东西。

  看到那大袋大袋的零食,阿尔萨斯不禁想起了孤儿院内大片的孩子们,看了一眼小男孩,随口问道:

  “对了,帕姆拉,孩子们现在都怎么样了?”

  “挺好的,大哥放心,如果有独眼或者黑帮的消息,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的。”

  阿尔萨斯认可的点了点头,带着两人从超市走出,他依稀还记得,玛德琳太太简讯中提到的银行,就在马路对面的不远处……

  等等,那是什么!

  刚刚从超市走出,阿尔萨斯似乎听见了不远处警笛的声音,几步跨过转角,银行门前的情景让他心中一惊。

  几辆警车成阵型围住了银行的正门,红蓝色的警灯闪成一片,一个高个子警察正拿着扬声器大声呼喊着什么,回答他的却是一颗激射而来的子弹,打在了车门上,瞬间在防弹的车玻璃上爬满蛛网般的裂痕,抢匪似乎根本没有在意警察的想法。

  该死,怎么这么倒霉,玛德琳夫人不会……不!

  阿尔萨斯还来不及细想,就丢下手里的塑料袋朝着银行猛冲了过去,因为在他思考到一半的时候,某个粗胖的匪徒正拉着一位满头银发还在唾骂不已的老太走到了银行的门口,扣着扳机的手指在咒骂声中愈发收拢……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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